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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开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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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开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开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开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开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开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公路发展规划。

(二)按照公路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在市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组织全市干线公路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

(三)参与工程的建设和竣工验收工作。

(四)负责本辖区公路的修建、养护和管理、全市干线公路的养护、安保及道路绿化工作。

(五)保持公路完好、平整、整洁,美观并及时修复损坏部分;周期性的进行大修、中修、改善路况,提高公路的使用质量和抗灾能力。

(六)按照《公路法》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负责实施保护辖区内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行政管理,维护路产路权。

(七)负责全市公路行业统计、公路行业普查、公路数据库建设与维护等行业信息管理工作。

(八)组织公路科学技术研究,培训专业技术人员,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

二、开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所属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开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部门预算为单位预算,包括中心机关本级预算和下属单位预算。

中心机关本级预算包括: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行政办公室、财务审计科、人事科、养护科、工程科、计划统计科、路政法规科、宣教科。

下属单位包括:开封市城区公路管理局。

 

第二部分

开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收入总计5454.3万元,支出总计5454.3万元,与2023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886.54万元,增加52.9%。主要原因:2024年度S223(原S219)滑确线芦花岗至朱仙镇段改建工程及支线工程PPP项目预算纳入本单位预算,2023年度未列入本单位预算,由市财政列支。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收入合计545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54.4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2899.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支出合计545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0%;项目支出5454.3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554.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2899.9万元。与 2023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486.64万元,增加23.5%,主要原因是涉改非在编人员经费2023年度退休4人,收支预算核减;新增干线公路保障经费500万元,用于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1399.9万元,增加93.3%,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S223(原S219)滑确线芦花岗至朱仙镇段改建工程及支线工程PPP项目预算纳入本单位预算,2023年度未列入本单位预算,由市财政列支;2023年度列支的市级养护专项1500万元,未纳入2024年度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开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55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0%;项目支出2554.4万元,占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开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0万元,占0%;公用经费支出0万元,占0%

七、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开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3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多1.5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 2023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与 2023年一致无增减。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2023年预算一致,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23年增加1.5万元,主要原因:由于单位公务用车均为购买15年以上车辆,车辆老化严重,维修费用高,造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比 2023年增加1.5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开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899.9万元。主要用于S223(原S219)滑确线芦花岗至朱仙镇段改建工程及支线工程PPP项目服务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

开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开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对开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预算拨款5454.3万元,6个项目,本单位无部门重点评价项目。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4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期末,本单位共有车辆2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待报废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八、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情况:是指为保障单位(包括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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