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开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开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开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开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开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概况
一、开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职责
开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开封市交通运输局名义实行统一执法,主要负责法律法规明确由省辖市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市域内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负责市辖区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执法门类中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三)负责对所辖县(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统筹协调。(四)负责跨县域执法的组织协调、重大案件查出。
开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交通运输局主管的二级机构单位。按照三定方案及实际工作情况,内设机构14个:办公室、财务审计科、人事教育科、法制科、执法监督科、信息处理中心、路政执法大队、运政执法大队、海事综合执法大队、开封黄河大桥超限检测站、开封市日兰高速公路豫鲁界超限检测站、党务、纪检监察、工青妇。
二、开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开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单位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开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收入总计3516.95万元,支出总计3516.95万元,与2024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1.45万元,增长1.19%。主要原因:项目经费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收入合计3516.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16.95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5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支出合计3516.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8.18万元,占57.95%;项目支出1478.77万元,占42.05%。
-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016.9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500万元。与 2024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458.55万元,减少13.19%,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公用和项目支出减少;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500万元,主要原因:新增非现场执法系统建设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开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016.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8.18万元,占67.56%;项目支出978.77万元,占32.44%。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开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2038.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867.29万元,占91.62%;公用经费支出170.89万元,占8.38%。
-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支队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0.13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24年增加24.13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 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与2024年保持一致。
- 公务接待费1.0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与2024年相比保持一致。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9.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2.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比2024年增加22.13万元,主要原因:更新因国三标准淘汰执法车辆一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24年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执法任务增加,执法车辆油料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八、政府性资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支队2025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为5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该资金全额用于新增非现场执法系统建设项目本年度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
开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机构运转经费支出预算170.89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包含公用经费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开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为500万元,为新增非现场执法系统建设本年度支出。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对开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预算拨款1478.77万元,共6个项目,无部门重点评价项目。本年新增执法车辆更新购置经费和非现场执法系统建设项目等二个项目;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执法工作经费、涉改非在编人员经费、交通执法涉改经费、举报奖励经费等项目支出2025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年期末,我支队共有车辆2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9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2025年无负责管理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八、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情况:是指为保障单位(包括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5年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单位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