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调解典型案例
- 案例名称
于妙涵途中甩客调解案
二、案例简介
2024年9月14日开封市交通运输局接12328热线投诉信息显示,乘客乘坐豫BD32772出租车前往开封火车站,驾驶员在未送到目的地的情况下途中甩客。经调查,出租车驾驶员于妙涵在营运过程中未将乘客送至指定目的地系因火车站周边办丧事将车辆停在路边阻碍了交通,导致行车缓慢,为了不耽误乘客乘车时间便让乘客提前下车。但出租车驾驶员于妙涵在营运过程中未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未提供文明服务,导致此次事件发生。因其违法行为轻微,符合行政调解相关要求,经当事人于妙涵主动申请,并征求投诉人李宇辰的同意,开封市交通运输局决定对本案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经调解,投诉人李宇辰对驾驶员于妙涵的行为表示理解,愿意接受驾驶员于妙涵的赔礼道歉,并希望驾驶员于妙涵在今后营运过程中规范态度,提供文明服务。
三、现实意义
本次调解是将行政调解融入执法过程中的典型案例,也是贯彻行政处罚法轻微免罚要求的具体体现。通过本次调解,使投诉人更能理解驾驶员的行为。对驾驶员于妙涵在营运过程中注意提供优质文明服务,维护出租车行业良好形象是一次及时的提醒。
(此案例涉及的行政相对人:于妙涵,联系方式:13603788809)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