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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开封市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条件公告

2024年度开封市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条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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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拟从事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者和网络预约出租车公司办理道路运输证,依据国家六部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开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有序化发展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24年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办理道路运输证条件公告如下:

一、7座及以下纯电动新能源乘用车,车辆注册登记地应为开封市,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 ,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车辆行驶证初次注册登记日期至申请网约车经营时间不超过2年,车辆在检验有效期内。

二、为提高车辆舒适性和续航能力,纯电动新能源车辆轴距不低于2650 毫米、续航能力达到400公里以上。

三、个人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需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且仅限其所有的一辆车辆,并由车辆所有人本人直接从事经营活动。

四、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按规定办理并提交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等营运车辆保险单(承运人责任险由经营者统一投保的,提供统一保险单据)。

五、不得违反规定安装顶灯、空载灯等巡游出租汽车服务专用设施设备,车辆外观颜色和标识,不得与巡游出租汽车相同或者近似。

六、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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