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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2023年9月21日  星期四 开封市交通运输局:祝大家工作愉快! 站内搜索
公示公告
中共开封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单位:局机关        发布人:超级管理员        日期:2022-07-18         浏览次数:12845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0日至12月2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及局属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2月1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方面整改情况

1.理论学习不深入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没有把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没有及时学习传达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信阳、郑州)的重要讲话精神。理论学习多是念标题、读摘要、为学习而学。如,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没有交流发言、没有深入开展讨论、也没有结合实际在系统内贯彻落实。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

(1)我局于3月8日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认真按照学习计划进行学习,学习中要有交流发言、深入开展讨论,并做到长期坚持。

(2)及时学习传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工作实践,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对照总书记的指示要求,检视推动工作的实际效果。

2.“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2020年召开党组会30次,其中执行“第一议题”制度8次,占比26%。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

2022年以来召开党组会13次,执行“第一议题”制度12次,占比92%。已将“第一议题”制度贯彻落实到局党组会议上,今后将长期坚持“第一议题”制度。

3.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质量不高问题。2019年以来局党组未研究部署本系统保密工作,也未听取保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

(1)学习安排保密工作。2022年4月份召开局长办公会,带领局班子成员、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学习市机要保密局有关文件精神,就保密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

    (2)落实保密制度。从今年开始,局办公室与所有在编在职人员逐一签定保密协议。修定完善《涉密人员保密管理条例》《涉密人员管理制度》,并悬挂上墙。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坚持通过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中心组学习等研究安排保密工作,持续完善保密工作制度和硬件设施,不断提高保密工作水平,确保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问题。局党组未严格执行“每年至少研究两次意识形态工作”的规定,2019年党组会研究传达意识形态工作1次,2021年前10个月没有研究。2020年5名班子成员的述职述廉述学报告均没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内容。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

(1)健全组织保障机制,成立了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高本山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将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细化分解,有力地推动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2)严格执行“每年至少研究两次意识形态工作”的规定,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会学习的重要内容,2022年2月25日局党组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一次,我局计划于2022年5月31日邀请市委党校方方副教授对局机关全体人员及局属单位负责人,作《提高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能力与落实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讲座,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落实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求有短板

5.思考谋划不足问题。局党组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四好农村路”等重要论述研究不多,对新形势下交通运输系统摊子大、单位多、使用资金密集带来的风险,研究不深、思考不足,缺少新思路、新举措。

整改情况:该问题正在整改。

(1)我局督促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于2月28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学习国务院、省、市关于农村公路发展规划的精神要求,到全市各县区深入了解农村公路发展出现的问题。通过认真研究、深入思考,广泛征求相关单位及各县区政府的意见,已制定完成《开封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动全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开封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目前已送市政府审核,等待出台正式文件。以省农村公路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为基础,实施省、市、县三级联动、分级管理工作机制,实现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全要素全过程动态监管。

   (2)我局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等重要论述,组织编制完成《开封市关于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实施意见》继续做好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并在这个过程中,加强并保持局党组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等重要论述的学习研究,不断提高相关认识水平。

   (3)修改完善《开封市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办法等内控管理制度》等制度,督促局属各单位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加强资金管理,不得设置账外账、小金库,保证资金规范、安全使用;同时,创新内审监督的方式方法,已督促各单位制定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建立内部审计监督长效机制。近日,将对上年度内审计划的完成和效果进行现场督导。

6.攻坚克难魄力不强问题。部分班子成员开拓创新意识不强,对上协调汇报争取支持不到位,对交通运输领域一些难题研究不透、破解不力,全市公路密度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整改情况:该问题正在整改。

公路密度包括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两部分,计算方法有两种,一种按国土面积计算,一种按人口计算。按国土面积开封市公路密度为141.79公里/百平方公里;按人口开封市公路密度为17.98公里/万人。在全省排名低于平均值。

2014年普通公路路网调整,部分农村公路升级为干线公路,升级里程413.6公里。农村公路总里程为6352公里。受部、省相关规定的限制,农村公路里程持续稳定在6300公里左右,一些新修项目里程不准许纳入年报里程。

目前,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及各县区农村公路管理部门对全市农村公路年报外四级路及以上等级路里程进行核查,形成核查报告后上报省级主管部门。在每年的年报工作中,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将新修项目里程纳入年报里程,提升公路密度。

7.公交马路停车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正在整改。

我市公交场站建设严重滞后、面积不足且规划不合理,现有公交场站10个,总面积139亩,公交车辆进场率仅为49%。针对巡察提出的问题我们采取的措施有:

(1)加强马路停车的管理,将公交一公司、三公司和五公司部分车辆转移到内顺城路临时停靠,减少市区城市主干道路上的停车数量;同时二公司在火车站广场车辆停放的车辆安排专人看守,要求停放整齐,避免马路停车对市容的影响。

(2)加强公交场站的规划与建设,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正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及示范区政府等部门进行对接,结合城市发展和公交线网规划需要,进一步加快在城市西部公交场站的规划与建设,现已提交了2处公交首末站和5处公交场站的选址建议,经有关部门确认和批准后,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将全面启动场站建设工作,从根本上解决马路停车问题。

8.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一些重点项目进度慢,超工期时间长,存在等靠思想问题。如: G310提升改造项目,2019年9月开工建设,合同工期450天,应于2020年12月完成,目前超期11个月。连霍高速龙亭站出入口新建工程,2019年9月开工建设,合同工期450天,应于2020年12月完成,目前已经超期11个月。

整改情况:该问题正在整改。

(1)G310提升改造项目:一是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加大管理力度,增加人员、机械、资金投入。二是合理安排工期,明确时间节点和重要节点任务,制定实施方案。三是协调市新宋风公司调度资金,加快工程款支付,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2)连霍高速龙亭站出入口新建工程:一是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加大管理力度,增加人员、机械、资金投入。二是合理安排工期,明确重要时间节点,制定实施方案。三是协调市新宋风公司调度资金,加快工程款支付,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三)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落实有差距

9.责任落实有薄弱环节问题。访谈发现,多数干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的重要论述掌握不透。局党组学习贯彻党中央安全生产重要部署不及时,没有及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6月就湖北十堰燃气爆炸事故做出的重要批示。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1)依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的重要论述和工作实际,修订《开封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职责》,细化完善局领导、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职责清单,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2)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4月2日召开了局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安委会全体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3.21”东航m573航空器飞行事故批示指示,印发《关于开展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汴交安委会〔2021〕6号),局党组于2022年2月25日学习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6月就湖北十堰燃气爆炸事故做出的重要批示。在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开展为期1年的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全市交通运输安全文化建设,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和分管行业领域企业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促进交通运输安全发展。   

(3)2022年5月24日在局六楼会议室举办交通运输系统安全应急管理人员培训活动,提升安全监管队伍业务水平。

(4)印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汇编》手册,与局人事科结合,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学习。根据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及时在局党组会或者局安委会上学习贯彻落实,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紧抓实抓好。

(5)开展开封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评价,围绕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强化年度重点工作落实、强化管理服务平台运用、强化安全基础保障、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六个方面,制定2022年度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评价细则,启动对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局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动态评价,压实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10.安全监管队伍力量不强问题。局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科自2019年成立以来一直没有配备科长,科室人员6人中有5人都是临时从下属单位抽调。

整改情况:该问题正在整改。

由于我局干部队伍年龄老化,干部配备不尽合理,致使我局安全监督科只有一名正式工作人员(一级科员)。目前,我局已启动干部调整计划,待上级批复同意后,配齐安全科负责人。

(四)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11.政治责任扛得不牢问题。局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2019年以来局党组没有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记录,定期听取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不够,在全系统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不深刻。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

(1)以落实主体责任为抓手,增强管党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2)局党组定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在全系统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活动。2022年1月24日,局党组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次。

12.“一岗双责”落实不力问题。部分党组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如查阅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党委会议记录,未发现分管领导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

(1)我局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初召开了党风廉政年度工作会和目标责任签定会,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签订“一岗双责”承诺书。

(2)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制度。一是党组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分管领导干部每半年向局党组汇报一次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3.落实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不到位问题。2019年以来,先后有14名干部(其中县处级干部3名)受到处理,局党组只是对有“以案促改提醒函”的案件开展了以案促改,对本单位查处的案件没有按照“一案一总结、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整改”要求开展工作。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

(1)驻局纪检监察组已督促局党组及下属单位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

(2)对系统内案件开展以案促改,坚持有案必改、因案制宜,切实抓好审查调查的后半篇文章。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等单位已对其单位受处分的人员开展了以案促改工作。

(五)监督责任履行有欠缺

14.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问题。2021年5月在全市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过一遍”监督检查时,派驻纪检监察组发现公交公司三分公司1名班子成员办公用房面积超标11.7平方,及时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其立即整改,公交总公司上报的台账显示其已整改完毕,本次巡察发现,其办公室存在虚假整改现象。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

(1)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整改工作已于2021年12月4日完成。总公司纪委书记郜俊昂于2022年5月23日在总公司党委会议上做整改督导不到位的检查,并表示以案示警,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同时,总公司纪委对基层单位办公用房进行整改的单位再次进行检查,要求各基层单位要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标准,发现有虚假整改的现象严肃处理。

(2)驻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局属纪检检查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抓好对所属干部的日常监督。

(3)扎实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监督检查工作。

(4)定期不定期对作风建设、重点工作推进、疫情防控、灾后重建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有效履行监督职责。

(5)局属各单位建立自查机制,定期将自查情况上报驻局纪检监察组。

15.下属单位监督力量薄弱问题。监督执纪力量向交通局下属单位延伸不够,局属12家二级单位中仅有4家单位明确设有专职纪检机构,基层监督力量较为薄弱。

整改情况:该问题正在整改。

(1)驻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局党组增设纪检机构,增强监督力量。

(2)对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推动监督执纪向下属单位延伸。

(3)督促系统内各级党组织发挥好主体责任,以主体责任的落实推动对干部职工的监督。

(六)为民服务宗旨意识不强

16.少数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不够问题。面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推诿扯皮,该局行政审批科在为河南鼎新贸易有限公司办理危货运输许可过程中效率低,被王凯省长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暨“万人助万企”会议上点名批评,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

(1)该公司申请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证已按程序许可,相关证照已按时送达申请人,申请人表示满意。

(2)相关责任人已被市纪委、市监委问责,处理已到位。

(3)组织局行政审批科及有关窗口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规,提升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等工作制度,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17.破解交通执法改革后出现的新问题办法不多问题。2019年交通执法改革后,由于各部门之间不协调、职能转变后相关部门角色转变不到位,导致对运营市场监管不到位,市面黑车、超载超限现象查处不力。局党组在如何统筹协调运管、质量监管、审批等部门间协助配合方面办法不多。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

(1)局行政审批科加强与局机关监管科室的业务配合力度,新审批运输企业抄送运输管理科、安全监督科等科室。

(2)将作出的行政许可结果在局官网公示,并推送至信用中国(开封)平台公示,方便群众查询。

(3)局行政审批科与业务监管科室定期联合召开业务工作会,确保信息交流互通顺畅。

18.推动提升服务群众质量上效果不佳问题。2020年5月以来,开封市12328电话系统运行服务质量考评在全省18次排名中,有13次排名后4名。出租车行业不按价收费、绕路、甩客等投诉量居高不下,2020年投诉量为1939件,2021年前11个月投诉量为1849件,群众意见较大。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

(1)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局党组书记、局长高本山同志亲自部署,2022年3月28日,开封市12328电话服务中心由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搬迁至市交通运输局6楼,加强12328热线服务中心管理,持续提升12328运行服务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12328 热线服务监督作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受理投诉举报、倾听意见建议,注重结果运用,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2022年5月份开封市12328电话系统运行服务质量考评在全省排名第一,出租车行业2022年第一季度投诉量为343件,4月份投诉量为48件,投诉量较之前有明显下降。

(2)交通执法部门严格按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要求,加强火车站、高铁站和其它重点营运场所出租汽车的执法监督检查。

(3)认真处理12328热线受理的乘客投诉、举报,对查实的企业、车辆及驾驶员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接受社会监督、回应社会关切。

(4)督促出租汽车企业落实驾驶员继续教育,对驾驶员开展分类管理,强化重点驾驶员培训和再教育。

(5)针对出租汽车管理缺少法规支撑问题,正在草拟开封市出租汽车管理地方法规,报经政府或人大通过。

(6)联系公安等部门,建立工作机制,开展出租汽车驾驶员背景审查,完善对出租汽车驾驶员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

19.个别公交线路不合理问题。随着城市框架拉大和新区建设力度加快,新区公交车线路不够优化的问题日益突出,人民群众选择公交车出行的难度加大。

整改情况:该问题正在整改。

我市公交场站面积不足且规划不合理,已严重制约了公交的发展和线网布局。我市现有公交场站10个,其中老城区分布7个、南郊芦花岗1个、示范区仅有2个临时停车点(宋城轻轨站和高铁北站),这与城市发展极不匹配。特别是近几年,随着居民小区入住率不断提高和学校及企事业单位的迁入,西区群众对公交需求增加,但是由于新区缺乏公交场站,线路开辟困难、线网优化调整受限。目前西区仍存在线路少、公交线网覆盖率不足;公交车不能同时双向对发,只能单向循环,给市民群众出行带来不便;线路过长、驾驶员劳动强度增加和运营成本浪费;以及车辆补给、驾驶员如厕和短暂休息困难等问题,公交服务与群众需求不对等。针对巡察问题,公交公司采取的措施有:

(1)进一步加强线网优化,公司注重听取民意,深入小区和单位开展实地探访,收集市民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加强线网优化调整,在西区原有28条的线路基础上,新开1条线路、优化调整5条线路,加大公交线路在西区的覆盖面。其中:2022年1月优化调整39路,覆盖新区一大街,解决森林半岛小区居民出行需求。2022年3月新开63路公交线路,并于4月1日优化调整57路区间、43路区间线路,填补杏花营工业园区公交线路盲区,解决杏花营工业园区厂矿企业干部职工、学校师生出行需求。2022年5月将K101路延伸至十六大街,填补郑开大道六大街至十六大街公交线网盲区,解决恒大未来城、东汇名城、菊香里等小区居民出行需求;同时优化调整38路至开封北站,填补一大街、职教路等公交线网盲区。

(2)进一步加强场站建设,由于西区缺乏公交场站,公交公司虽然通过线网调整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线网盲区、缓解了群众出行与公交运力供给之间的矛盾,但是西区的线网密度偏低,市民出行的选择性不强(西区现有很多道路只有1条公交线路,而老城区如东西大街、中山路等主干道同时有10多条线路通过),要完全满足西区群众出行需求还有很大差距。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公交公司正积极呼吁,并努力与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及示范区政府等部门沟通协调,推动西区公交场站的建设,力争2025年之前在西区规划建设场站3-4处,从而进一步优化调整线网布局、加大线网密度,增加发车班次,保障群众便捷出行。

(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

20.开封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2019年以来在既没有成立工会也没有收取会费的情况下,违规发放福利6.29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

  (1)按照工会要求程序已办理相关手续,成立工会。补收2019年—2021年度工会会费共计3682 元,补交工会会费。已于2022年3月2日全部收缴到质检站工会帐户中。

  (2)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并依此制定了《开封市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工会制度》。

21.违规报销修车费问题。局机关公车未在政府定点店维修,在机关账上报销非本单位公车(共7辆)维修费用5.6万元。

整改情况:该项问题已整改。

(1)目前局机关公务用车全部按要求在市政府定点维修点进行维修。非本单位车辆一律不得在局机关财政专项经费中列支。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我局严格执行河南省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要求,在本单位派车、用车、加油、维修时依托信息化管理平台操作登记,通过信息化手段规范管理、统筹调度、高效使用。 

    (2)规范车辆维修审批程序,车辆发生故障后,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并严格填写修车单,加盖公章后方可到指定维修点维修。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狠抓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的落实,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强化日常监管,规范审批使用手续,严禁违规使用及维修公务用车。

22.违规公款购买酒水问题。2019年1月至2021年10月,交运集团招待费逐年递增。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

已修改《开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机关招待费管理暂行规定》《开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机关管理费用支出暂行管理办法》,禁止购买酒水。严格审批程序,增加费用支出预算审批制度。

23.违规租车问题。2019年11月至2021年11月,黄河大桥管理中心未经批准,自行决定与开封交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汽车租赁合同,租赁两辆车作为办公用车,共支付租金18.9万元、商业保险0.8万元。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

(1)2019年11月黄河大桥加固施工,黄河大桥管理中心与开封交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汽车租赁合同,租赁两辆车作为办公用车用于工程施工,黄河大桥管理中心于2021年11月12日已停止租赁车辆。

(2)黄河大桥管理中心于2月28日召开党委扩大会,对责任科室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批评。责成办公室全体人员加强学习,提高执行力,学习了汴车改办〔2020〕2号《开封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社会化保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汴纪联发〔2020〕5号《关于集中整治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突出问题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3月2日办公室主任领学,全文学习了《办法》。5月23日,办公室副主任领学,全文学习了《办法》和《方案》。参会人员按时到课,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3)今后将举一反三提高思想认识,继续深入学习上级有关公务出行管理办法,持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按照市机关事务中心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向上级履行好报批手续,确保不发生类似问题。

(八)部分项目工程建设监管不到位

24.涉嫌虚假招标问题。郑民高速开封杏花营收费站改扩建工程,存在先施工后招标。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

(1)今后项目管理中,严格遵照法律法规相关程序,完善各种手续办理。在确保资金到位的情况下严格按照公路工程招投标基本建设程序进行。

(2)建立长效学习机制,召集全体人员开展《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工作,补充法律法规相关专业知识

(3)印发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招投标工作的红头文件,进一步提高对依法依规进行招投标工作的认识。

25.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合同不规范,相关资料不齐全问题。通许县与尉氏县交界至马庙段修复等七个项目,施工合同均未使用规范性文本。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

    (1)加强制度的修订和完善。认真学习部省有关规范、标准和文件,对标自身,全面梳理,修改并完善了《“十四五”开封市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养护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汴公路〔2022〕45号),加强工程建设组织与管理,提高合同管理工作效率,促使合同管理工作更加标准规范。

    (2)加强合同管理人员培训。4月份以来,组织养护、计划、工程以及其他业务部门的合同管理人员,共同参加了3次有关合同管理、工程技术档案管理的培训工作,邀请有关专家授课,邀请高工侯传海对《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河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关于印发河南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和解读,对提高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3)设置合同管理专职部门和人员。为了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已要求业务科室和有关部门专门明确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合同专职管理人员。同时,严格合同审批流程,交由计划统计科统一专人负责,全中心签订合同的管理登记、流程把关以及用章存档,进一步完善了中心的合同管理制度。

  (4)加强落实合同范本使用。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通过合同管理专业技术培训,要求各科室、各部门在拟定和签署合同文本时,一定要遵循部省标准合同格式,落实合同范本,满足各项强制标准和规定,确保合同签订零风险。

   (5)征询意见履行职责。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进一步要求各部门签订合同要遵循流程,严格落实《“十四五”开封市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养护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首先由部门合同专职管理人起草,部门领导把关,分管领导审核,然后分别由财务及政策法规科会签审定,再由分管财务领导、中心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最后交由计划统计科合同专管人员审核用章。同时,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要求涉及重大合同的签订,均需征询外聘律师及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合同签订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保护合法权益。

我局在今后工程项目管理中,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风险意识,抓好项目队伍建设,健全制度,规范合同制定,完善资料收集,确保工程项目建设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26.市十三大街与连霍高速互通式主体交叉工程项目和S213线开封黄河公路大桥改造工程项目,施工日志无记录人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

(1)黄河大桥管理中心已于2月28日召开党委扩大会对责任科室养护科进行了批评。责成养护科及时和施工单位山东路桥公司、中交二航局进行联系,于2022年3月6日,完成桥梁加固工程施工日志补签整改工作。

(2)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河南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逐条逐句进行认真学习。对现有的科内工作制度进行细化,制定了《开封黄河大桥工程资料整理办法》,举一反三,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27.杞县、通许县、尉氏县今年以来修建的农村公路,分别存在施工日志、监理日志不全,投招标手续未向相关部门备案等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

(1)4月14日已对杞县、通许县、尉氏县建设项目施工资料不全问题进行通报批评。4月18日、19日对杞县、通许县、尉氏县进行内页资料审查,并要求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于6月30日整改完毕。

(2)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于3月2日印发《开封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巡查制度》,并加强对各县区业主单位的监督,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开展项目。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加大对项目内业资料的巡查力度,认真对照项目建设内业资料清单,逐项对照。对于缺少或不规范的内容,提出具体整改要求。

28.行政监督主体不合规,局纪检部门代替行政监督部门签字盖章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

(1)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熟悉纪检监察的业务界限和职能边界,不再出现代替现象。

(2)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将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项目工程建设,并由行政主体实施行政监督,杜绝出现纪检部门代替行政监督部门的现象发生。

29.个别公路建设项目工程涉嫌违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

(1)为增强局属单位对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4月7日下午,我局组织召开《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培训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黄河大桥管理中心、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等10个局属单位的20多名招投标业务相关负责同志参会。会议从招标的形式及说明、工作流程、前期备案等7个方面进行讲解,对招投标过程中的主要环节和需要注意的地方进行了突出说明。

(2)由于《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涉及内容众多,我局也同步印发了《关于加强<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招投标法规学习的通知》,要求各局属单位组织好内部学习,不断提升相关人员的知识水平。下一步我局将对相关局属单位进行督导,查看学习工作落实情况。

(九)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

30.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问题。2019年购置的16.3万元固定资产中有13.14万元未按政府采购程序进行。

整改情况:该项问题已整改。

年初,对局机关各科室固定资产进行统计,根据工作实际需求,纳入年度固定资产财务管理。目前,我局固定资产采购严格按照采购程序,统一在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进行采购。

31.大额资金支出手续不合规问题。2019年和2020年,两次发放企业军转干部春节慰问及特困救济金27.1万元,未附人员名单及领取人签名。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

(1)在局人事科的配合下完善了人员名单及领取人签名手续。

    (2)今后,进一步规范报销签批手续,报销业务要做到票据合规,手续齐全,字体清楚,填写完整,杜绝财务支出无审批、无手续、无明细现象。

32.黄河大桥管理中心、开封交运集团、开封公交总公司等单位均存在财务工作一把手签字报销情况,违反“五不直接分管”原则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

黄河大桥管理中心重新对市财政局相关文件进行学习,在今后工作中严格落实《开封市财政局关于市直预算单位“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的整改通知》精神。市交运集团根据新修改的《开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机关管理费用支出暂行管理办法》,财务报销时董事长不再签字,由总经理和分管财务副总经理按程序签字,方可办理财务支出手续。市公交总公司严格执行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的决策制度,2021年12月23日已制定《财务审批及开支管理规定》按照文件规定,“一把手”不再签字,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33.挪用专项资金问题。黄河大桥管理中心挤占、挪用大桥养护专项经费20.66万元。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

(1)一是2021年3月,黄河大桥管理中心报经市财政局和市机关事务中心批复同意,并根据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公路养护会计制度、公路养护单位成本核算办法》中关于固定资产(运输设备)的规定,用2020年结转至2021年使用的养护资金购置养护专用皮卡车一辆(多用途货车),价值15.66万元。二是5万元租车费用是由于会计科目使用错误,黄河大桥管理中心财务科已于2021年11月30日进行了账务调整。

(2)2022年2月28日黄河大桥管理中心召开党委扩大会对责任科室财务科进行了批评。3月2日组织财务科人员进行学习,学习了《政府会计准则》《公路养护会计制度》。通过学习进一步加强财经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

(3)今后加强工作反思,严格执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不断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专业能力,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出现。

(十)党建工作责任制抓而不实

34.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局党组对《党委(党组) 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建方面重要文件学习传达不够。2019年以来,局党组会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不够到位,2021年前10个月,召开党组会24次,没有对本系统机关党建重点工作开展等情况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也没有定期听取下属的单位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

(1)完成了十九大以来有关基层党建法规文件的收集和汇编,印发成册并发往系统内各事业单位共21个党支部50本。

(2)已布置局党组以及局属各级党组织制定党建法规的学习计划,确保在3个月以内完成学习任务。

(3)计划6月底对全系统的党员干部学习掌握党建法规的情况进行全面测试。

(4)正在安排机关党建形势分析会。

(5)计划建立全局每月一次的党建工作例会。

35.党建责任制意识不强问题。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责任意识不强,抽查2019年和2020年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学材料,13名县处级干部中仅有2人涉及党建工作。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

(1)局党组书记对于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党组成员抓党建的“一岗双责”要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清单,以强化抓党建的主体责任。

(2)党组成员每半年向局党组汇报抓分管领域党建工作的具体情况,党组书记要进行点评并提出具体要求。

(3)党组成员在指导分管领域单位的业务工作时,要一并指导党建工作。

(4)今后班子成员撰写述职述廉述学报告时,必须将抓分管领域党建的情况纳入其中。

(5)邀请市直机关工委主管领导对班子成员如何抓党建工作进行业务辅导,使班子成员逐步熟悉党建业务。

36.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机关党支部2021年9月15日研究确定了党员发展对象人选4人,人选所在的3个党小组均没有研究讨论党员发展事项的纪录。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

(1)将中组部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印发局机关及基层党支部,要求支部书记及组织委员必须熟练掌握。

(2)计划在“七一”以前专门组织一期党支部书记培训,重点安排一次有关党员发展流程的辅导讲座。

(3)局直属机关党委对2021年全系统发展的党员落实“双推”、“双评”、“三全程”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有效规范了党员发展工作。

(4)已安排局机关三个党小组对2021年9月15日研究确定的四名党员发展对象进行深入研究讨论,均已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

(十一)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

37.落实选人用人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格,部分干部选拔工作,党组会议记录中未显示具体表决情况。不注重提拔年轻干部,35岁以下干部仅10人,占9%。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

(1)2022年3月16日局党组会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相关规定,今后将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涉及人事任免,党组成员要逐人表态。

(2)加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在4月份的干部选拔工作中,严格按照选拔程序进行。

(3)已制订干部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加大优秀年轻干部的储备力度,提高35岁以下领导干部占比率。

38.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严格问题。个别干部在选拔任用时,存在程序倒置。局下属企业选拔研究中层干部时,均以党委会和董事会二会合一进行上会研究,在提拔中层领导过程中,程序缺失。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根据企业发展、领导班子建设实际和岗位空缺情况,交运集团公司党委会动议、酝酿,经集体研究后,确定中层干部岗位空缺职数及调整范围,并指派考察组组织实施民主推荐,形成书面考察报告,提交集团党委会集体研究确定调整范围和拟提拔人选并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交运集团公司党委会对已确定任用人选进行集体研究并组织实施。

39.违反机构编制要求问题。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城区公路养护中心超职数配备干部。擅自设置内设机构2个。6个事业单位的多数科级干部未按新三定方案重新任命。

整改情况:该问题正在整改。

(1)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了整改,上报了《 开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选拔调整科级干部的请示》,按照任免干部程序对超配干部进行整改消化。城区公路养护中心领导职数已减少1人,目前实为3人,符合职数要求,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2)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三轮车办公室是在此前三轮车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时,设置的临时机构,现该办公室已撤销,负责人调回城市客运科工作。班线客运科原正式名称为“开封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客运管理科”,平时为与城市客运科区分,部分同志在口头和书写文件时,改称“班线客运科”,现“开封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公章已正式启用,原“开封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客运管理科”印章改为“开封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客运科”,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规定,对科室名称严谨使用。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3)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等6家下属单位三定方案已重新增设,并下发我局,我局已制定新的干部调整方案,向市委组织部备案后,立即启动调整程序,按照新岗位设置对局管干部重新任命。

40.档案管理不规范,抽查67人档案,有9人涂改现象严重,占比13%;有44人存在无学历认证报告或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方面存在明显偏差等问题,占比66%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

(1)已按照中共开封市委组织部《关于实施档案巩固提升工程开展全市班干部人事档案清查的工作方案》(汴组通〔2022〕7号)的要求,3月20日前组织相关人员对档案材料和干部任免信息进行规范整理,4月30日前完成对正科级干部档案审核、学历清查等工作。8月30日前将完成副科级及以下领导干部档案的审查工作。

(2)今后将加强对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升业务能力。

(十二)党内组织生活质量不高

41.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有差距问题。2019年以来,班子成员除参加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外,均未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

(1)在局党组会上已专门研究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的措施,包括签字背书、模范带头、考勤登记、积分管理、统计报送、约谈点评等措施,局党组书记、局长高本山还提出专门要求,领导干部都有表态。

(2)局机关党支部开展活动时要积极征求市局主要领导和其他领导干部党员的建议,尽量选择多数领导干部党员都能参加的时间。  

(3)严格落实考勤登记制度,参加活动的领导干部党员都要签到,对于未到的领导干部党员及时向市局主要领导通报。

42.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问题。部分基层党组织书记对党务工作不熟悉,下属各单位普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倾向,2019年以来交运集团、公交总公司等单位的党委会均没有专题研究部署本部门党建工作。抽查局机关及下属单位30个党支部会议记录,均没有严格按照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

(1)市交运集团每季度召开专题党委会,安排部署党委工作。每半年对“三会一课”检查指导。同时,开展党建业务专题培训。

(2)市公交总公司每月召开党建工作例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在听取基层单位党建工作汇报的同时,对基层单位党建工作进行点评,并要求基层支部书记将会议内容记录在党建工作记录本。

(3)对市公交总公司基层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检查通报,对“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的党支部提出了整改要求并在下个月的政工例会进行“回头看”。

(4)市公交总公司将四公司党支部打造为标准化“三会一课”的示范点,规范了“三会一课”的工作流程,为其他支部学习观摩做好准备。          

(5)市公交总公司5月底将组织开展基层党支部书记专题培训,提升基层党支部书记业务能力。

(十三)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43.局党组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不够重视,没有夯实责任问题。2017年市委巡察反馈之后,局党组上报巡察整改报告之后就再没有研究整改推进工作,抽查领导班子2017年民主生活会材料,7名党组成员中有6名的材料未涉及巡察整改工作。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

在此次巡察中,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前成立了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制定了方案。巡察结束后,我局于2月25日和3月30日分别召开两次巡察工作推进会,对本轮巡察反馈的问题督导整改,逐一销号。同时要求全体党组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问题加大整改力度,在个人的半年工作总结及民主生活会汇报材料中要汇报整改情况。

(十四)巡察整改工作不彻底

44.局党组抓巡察整改存在“边改边犯”、“就事论事”等问题。如,2017年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存在“纪检干部‘三转’不彻底”的问题,本次巡察发现,交运集团纪委书记分管劳动人事工作。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

针对交运集团纪委书记分管劳动人事工作进行分工调整,已由集团公司党委委员陈敏杰同志分管劳动人事工作。

45.2020年市委“八需八难”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存在“部分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项目工程验收把关不严”等问题,市交通运输局仅对典型事例开展整改,未做到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

(1)在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工程科、养护科对典型案例深入研究,举一反三,于4月25日至28日对全市建设、养护工程进行梳理,要求对发现的问题于6月30日整改完毕。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建立长效机制,丰富日常巡查台账内容,严格按照《开封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巡查制度》进行项目巡查,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到人,切实加强我市农村公路日常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农村公路服务水平。

(2)2020年7月22日市公交公司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质检站人员现场对芦花岗公交场站进行了联合验收。2020年11-12月在市委“八需八难”专项巡察中发现场站验收资料上水电竣工的试运行起止时间相同,经核实,发现是因资料员手写失误所造成。公交总公司立即与施工单位联系对资料进行了修改,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于2021年完成整改工作。市公交总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一步完善制度,制定了《公司基建管理制度》,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加强对所有项目的监督管理,严格履行工程竣工验收程序,提高思想认识,严谨工作态度,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欢迎广大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1--23886109;邮箱:dw12328@163.com。





中共开封市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2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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