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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大气、水污染 防治工作10月开展情况
发布单位:局机关        发布人:超级管理员        日期:2020-11-03         浏览次数:6660

开封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大气、水污染

防治工作10月开展情况

 

省交通厅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行业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交明电〔202017号和《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行业2020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交明电〔202016号的文件要求,扎实做好开封市交通运输行业2020年大气、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封市交通运输局能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明确任务,完善措施,按照扬尘污染防治2020年方案要求,深入开展行业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牵头工作

(一)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督促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两家企业于201912月签订了大宗货物中长途运输协议。目前开封市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两家企业运输量为:

晋开化工铁路到达量1-9月份64.04万吨,公路到达量1-9月份3.01万吨。

开封电厂铁路到达量1-9月份91.13万吨,公路到达量1-9月份9.46万吨。

以上两家1-9月份铁路、公路运输量合计:总铁路到达量155.17万吨,总公路到达量12.47万吨,总铁路到达量占比92.56%

(二)推动货运行业集约高效发展。市运管局已与商务局主动对接联系,发改委和我局运输部门取得了区域物流枢纽审批。

市邮政管理局对于涉及的“提升最后一公里服务效率”, 目前我市城区邮政快递末端网络基本完善,农村地区乡镇快递服务覆盖率也达到了百分之百,2128个行政村已实现全部通邮。一方面是启动“快递进村”三年行动方案,2022年底前实现全市2128个行政村通快。组织邮政企业与相关品牌快递企业多次召开协调会,积极搭建邮政与快递沟通的桥梁,推动邮快合作项目,邮政与快递企业发挥各自网络资源优势,积极探索邮快融合点,加强资源互补、优势互补,不断延伸快递农村服务。试点县区祥符区邮快合作快递进村已进入实质运行阶段。目前,通过直邮到村、邮快合作、进村设点等进村模式稳步推进“快递进村”工程,逐步畅通城乡流通渠道。另一方面是积极协调对接发改、商务等有关部门,将“构建以县城电商快递物流产业园为中心、乡镇服务站为纽带、村级服务点为支撑的三级电商、邮政、快递、物流营运管理体系,解决农村“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问题”内容纳入到开封市《关于加快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目前文件已印发。

“最后一公里”开展情况。省厅设计院正在制作宋城站配送中心园区(菊城快运项目)可行性报告。报告已于826日完成,报告制作单位河南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27日将报告递交开发区政府。91日对接新区发改委,沟通菊城配送中心立项事宜。

二、与相关单位分工负责工作

(三)严格烟花爆竹禁放管理规定。配合市应急局等单位,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运管部门加强对危险品运输企业管理,严格审批和车辆新增把关,目前我市11家危险品运输企业均不具备一类爆炸品运输资质。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运管部门要求运输企业不得超范围经营,违规运输烟花爆炸,目前我省正在推广电子运单,许可项目无危险一类爆炸品的无法出具电子运单,从源头也做好了管控。

(四)深入开展散煤污染专项治理。依据《关于印发开封市2020 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汴环攻坚办〔202027 号文件,执法支队配合好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燃煤散烧治理专项检查行动,目前执法支队没有接到牵头部门开展此项行动的通知。

(五)强化公路路域环境治理。一是市公路局认真落实市交通运输局汴交〔202074号、75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三散”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加强整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和督查力度,重点对施工工地扬尘和公路路域环境进行治理,开展突击行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开封京环公司每天投入清扫车3辆、洒水车3辆,清扫保洁人员20多名,在原G220G310S327线等路段清扫保洁。市公路局安排专人进行督导,城区局养护公司出动10名养护工人、清扫车1辆、洒水车1台协助京环公司进行道路清扫保洁。各县公路局养护公司养护人员每天按时上路巡视,清理路肩、边沟。其他县公路局也认真落实清扫保洁有关规定,持续开展干线公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和路域环境整治。1019日,市公路局召开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动员会,要求各单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能放松,认真落实好各项管控措施,实现开门红。1021日,京环公司出动10多人对G310线进行突击治理,效果良好。市公路局主要领导到一线督导,进一步推动了道路扬尘防治、路域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市农路处出台下发了《开封市农村公路保养标准(试行)》(汴农路养[2020]20号)、《开封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汴农路养[2020]44号)等相关文件。

在《开封市农村公路保养标准(试行)》(汴农路养[2020]20号)中,制定了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结构物工程和沿线设施等保养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和具体工作要求,对各县区农村公路管养机构进行日常保养工作质量检查和考评,指导保养工作,签订保养协议,提出了具体标准和依据。市农路处督导各县区农村公路管理所、各区交通局(办),严格按照《开封市农村公路保养标准(试行)》(汴农路养[2020]20号)规定的保洁频率和保洁标准,投入相应清扫设备、洒水设备,按照标准要求开展日常保洁除尘抑尘工作。

523日开始市农路处按照《开封市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督导实施方案》(汴农路养[2020]42号)文件,成立了以刘珂处长为组长,两位副处长为副组长的督导组,分成四个督导小组分赴各县区进行实地督导检查,督导频率每月不少于两次,从622开始按照市攻坚办要求,在督导中对发现的农村公路路域环境问题,对各县区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下发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时间及要求,涉及到各乡镇的由各县区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对各乡镇发函。同时,积极协调县区政府定期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治理活动,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截止目前市农村公路管理处共派出督导组162次,发现问题520处,下达整改通知书119份,已处理(整改)490处,全市农村公路已整治3589.683公里,已全部整治一遍。

(六)加强施工扬尘控制。我局管辖的在建工程施工项目有310提升改造、连霍高速龙亭站新建工程和S312工程共3个。为做好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局大气办督导各施工工地严格按照“六个百分之百”和“三员”管理要求开展施工;安装了监控监测设备,结合上级要求,局大气办每天检查,发现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确保发现扬尘源发现一处,整改一处。

我局重点围绕交通系统线性工程扬尘防治工作,采取综合措施,认真抓好八个方面工作:一是成立了由市控尘办牵头的310提升工程扬尘防治专班;二是严格按照“六个百分之百”、“三员”管理要求落实扬尘管控。三是加强现场督办。专班人员先后多次现场办公,针对存在问题,研究措施,督导整改;四是加大检查。局大气办联合重点项目指挥部每天检查,发现问题,立改立行;五是落实日报制度。要求重点项目指挥部对当天情况进行汇总,随时掌握进度;六是成立了专班群。由控尘办人员、局大气办、重点项目指挥部、施工方负责人组成的专班群,畅通沟通渠道;七是加大依法治理的宣传,印制了200份《开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分发到各施工分区、各负责人,保证了人人皆知。八是建立了扬尘防治巡查台账、督办台账,加大了督导检查力度。截止目前,局大气办督导检查交通施工项目、道路共下达督办通知单50份,有力推进了交通行业扬尘防治工作。

(七)深入开展城市清洁行动。局及所属各单位制定了城市大清洁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认真开展城市大清洁活动,清理工作、生活环境。广泛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志愿者等开展卫生大扫除,积极清洁打扫办公、生产和生活区域的卫生环境,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盲点,及时清运垃圾,清除楼道楼顶灰尘,努力改善空气质量。每周五由派驻局纪检组、局办公室、局大气办联合检查组检查局属各单位城市大清洁开展情况,并根据检查情况形成每周城市清洁检查通报,有力促进了城市大清洁的顺利开展落实。

(八)加大重型柴油车排放监管力度。按照2020年大气污染和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运管部门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提供车辆基础数据,目前已经向市生态环境局共享我市油罐车详细数据、国四及以上经营性重型柴油货车车辆详细清单和已注销营运证国三以下柴油货车详细清单。

(九)强化在用车定期检测监管。一是3月底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与中嵌创智科技有限公司关于I/M站数据对接软件系统建设进行了交流。413日中嵌创智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M站的数据测试。525日进行了第二次对接上传的测试中,测试中与M站对接汽车电子健康档案没有技术问题。二是I站与M站数据对接是实现闭环的关键,I站数据的掌控权限在省生态环境厅所用的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河南省机动车环保监测监控平台”,想要取得排放检测和维修治理信息共享机制建设成功需要生态环境局的支持。日前中嵌创智科技有限公司无法取得“河南省机动车环保监测监控平台”的数据,我市的I站数据与M站数据对接陷入地。三是根据以上问题我们按照省道路运输局的要求1130日底无法完成数据对接的闭环管理。四是目前M站采用的是对尾气不达标的车辆进行维护治理,并将治理过程上传到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中,并开具维修竣工合格证,而后上交生态环境部门,车辆可再进行上线检测。五是I站与M站数据对接是关键,I站数据的掌控权限在省生态环境厅,取得排放检测和维修治理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完成闭环管理还需要生态环境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六是我局已向开封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了《关于开封市做好排放检测站(I站)与维修治理(M站)数据信息闭环管理工作的请示》汴交环防办〔202038号,恳请市攻坚办给予指导性意见和帮助。

(十)加快推进行业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服务平台建设。我局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行业生态环境保护,落实服务平台建设。

三、配合相关单位工作

(十一)加强铁路运输组织。我市150万吨以上大宗货物企业有两家: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开封发电分公司、河南晋开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既有铁路专用线(正在使用),已于201912月与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开封车站签定了运输协议。

(十二)加快推进车船结构升级。

1、市运管部门于2019已制定《开封市出租汽车置换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并报市政府审核。2、按照开封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封市新增和更新巡游出租车网约车使用纯电动车辆的通知》(汴新能源汽车办〔20202号)通知要求,自202051日起已停止新增和更新燃油和燃气等其它车辆类型。3、按照市级推荐新能源车型目录,做好宣传引导出租车经营者购买市级推荐的新能源车型,注册登记全部使用纯电动车辆。4、召开出租车企业和驾驶员座谈会,听取各方对新能源更新的意见。

5、市属国三柴油货车淘汰完毕,1507台车的营运证已全部注销,并于721-727日在市交通局网站进行了公示。

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已提前完成全部128台国三车辆淘汰工作。积极推进60辆纯电动公交车购置工作(已完成配合财政局制定车辆基础技术参数及公开招标要求工作)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开封市分公司的“国三”以下标准的柴油车已经通过车辆报废请示,已获省邮政集团分公司批复,正在进行报废程序。目前待报废车辆已经交予政府指定回收企业开封废金属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十三)加快城市充电(加气)站(桩)建设。一是市交运集团。充电(桩)站建设情况。2020年拟建设充电站3-5个,充电车位60-100个。拟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连霍高速开封西辛堤头旅游集散中心、通许市民之家协调,规划建设充电站(桩)。今年已完成格林公馆、世博紫苑小区充电站、杜良收费站下站口金三角充电站、北大培文学校充电站建设。二是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积极推进芦花岗公交场站充电桩安装工作,充电桩已安装完毕,正与供电部门协调送电工作,暂未投入使用。

(十四)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监管。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做好交通施工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负责所辖施工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管理,未进行联网核发号牌并粘贴环保合格标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进入所辖施工工地作业;定期对所辖施工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使用未联网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施工工地单位进行查处。

(十五)开展柴油机(车)船舶专项治理。

市海事中心对辖区内水运公司进行抽查时发现开封市香山游览船有限公司香山游船11船舶柴油机老旧需要更换,公司已按船用柴油机产品要求更换柴油机。

(十六)持续加强油气排放日常执法监管。市运管部门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做好营运油罐车油气排放日常执法监管,确保油气回收设施正常运行,5月份运管部门主动和市生态环境局对接,市生态环境局已对油罐车不低于20%进行抽查,按照市生态环境局提供数据,运管部门业务科室结合年度审验,对未按照安装油气回收装置的及罐体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不予办理年度审验手续。10月份生态环境局未对市运管部门进行数据抄告。

(十七)强化油品质量监管。依据《关于印发开封市2020 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汴环攻坚办〔202027 号文件,执法支队积极配合市商务局,开展油品质量监管。目前,执法支队未接到开展此项工作的通知。

(十八)实施应急运输响应。我局运管部门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在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微信工作群群发消息,告知运输企业合理安排运力,除保证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外,原则上禁止国四及以下柴油货车运输物料。

(十九)建设机动车“ 天地人车” 一体化监控系统。经于环保局对接,此立项已经上报,目前未得到上级批准。

(二十)完善施工工地空气质量监控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完善交通工地监控平台建设。

四、水污染工作开展情况

(二十一)持续推进码头船舶水污染防治工作。

1 加强内河船舶污染控制。

市海事中心对炎黄载客快艇开展船舶防污染专项活动,按照《内河小型船舶检验技术规则》(2016)对该类船舶的要求,对老渡口公司经营的快艇未达到相关船舶防污染要求的下发整改意见通知书,限期要求整改。通过多次督导在限期内完成整改。深入市内多个码头对船舶防污染进行宣传,结合船舶定期检验抽查船舶营运公司的船舶防污染设施设备配备情况,进一步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

2 加快推进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

市海事中心要求水运企业做好每班次船舱卫生保洁、生活垃圾清运、防疫消杀工作。对船舶垃圾记录簿填写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敦促水运企业做好垃圾分离工作,生活垃圾和油污水垃圾分类回收处理并进行船舶污染物接收登记。             

3 强化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制度建设:

市海事中心检查水路运输企业5家,分别为黄河浮桥,盛鑫浮桥,黄河风生态公司污染物垃圾接收转运情况。辖区内2座浮桥由承压舟连接而成,往来车辆通过浮桥桥面往来两岸。通过检查,2家公司能够按照公司制度对桥面进行清洁,清洁桥面产生垃圾由企业垃圾收集容器进行收集后,由属地环卫部门将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后与无害类生活垃圾一起纳入城镇生活污染治理体系,承压舟本身并无动力装置,不产生油污污染。黄河风生态公司气垫船3艘,客位数64客位,该公司船舶能够按照企业制定的《船舶停靠点污染物接收台账》进行船用垃圾与油污垃圾分类,对可回收类垃圾进行回收,沾染油污垃圾废料由属地环卫部门将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后与无害类生活垃圾一起纳入城镇生活污染治理体系,确保辖区水域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4 持续强化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

境应急能力建设

市海事中心敦促企业做好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本月辖区内开封老渡口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按防油污要求配备一批油污桶。

(二十二)进一步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污水处理和利用设施建设。一是交建集团控股子公司路达公司为大力推进兰考服务区水污染防治工作,路达公司于20197月投入300余万元,对下辖的兰西、兰北、阳三个收费站及王兰服务区的污水处理设备进行提升,工程于201910月交工投入使用,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化验已达到环保部门要求的排放标准。污水处理设备投入使用后,收费站、服务区每周对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巡查,并建立巡查台账,确保设备保持正常运行。20195月路达公司投入20万元在王兰服务区建设垃圾处理房。建成后路达公司下辖的兰西、兰北、阳三个收费站及王兰服务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均能做到集中堆放,统一处理。二是交建集团控股子公司路达公司要求养护施工单位对王兰高速公路全线中央分隔带、边坡、绿化带、边沟、各收费站收费广场及边坡、匝道分离器、服务区出入口等各个位置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完毕后垃圾外运,在各站区匝道处增加1名保洁工,兰考服务区增加1名保洁工,连霍互通区增加2名保洁工。全天对路面边坡进行保洁、垃圾清理,吸尘车每两日进行一次清理,特殊情况一日一次清理,护栏清洗车增加清洗频率,特殊情况时随叫随到,清理人员清理的垃圾无焚烧、无掩埋,专门安排车辆进行外运至垃圾回收站进行处理,达到了路面、边坡的无垃圾、无扬尘的成效。

(二十三)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安全处置。

积极配合市城管局,目前未接到开展此项工作的通知。

(二十四)巩固饮用水水源地整治成果。

积极配合市城管局,目前未接到开展此项工作的通知。

(二十五)开展“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

积极配合市水利局,目前未接到开展此项工作的通知。

 

 

 

                                20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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