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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开封市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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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一、出台背景

为了规范我市出租汽车经营行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体系和诚信体系,规范企业及驾驶员经营服务行为,促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巡游行业发展要求和管理实际,市交通运输局印发了《开封市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细则》,对巡游车驾驶员和巡游车企业的考核等级、考核内容、评分方式、评分标准及奖惩措施做了总体规定。根据我市实际情况以及行业管理需要,细化了考核标准、考核方式及奖惩措施等内容。

二、制定依据

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交运发〔2011〕第463号)、《河南省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实施细则(试行)》(豫交运出租〔2012〕135号)

三、主要内容

《开封市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分5章,共计15条,其主要内容如下:一是明确了考核对象;二是完善了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评分标准、考核指标。三是建立以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为主要依据的奖惩措施。

信誉考核是提高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强化市场监管的有效手段,是建立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的重要基础,是公平配置市场资源的重要依据,是全面提升出租车行业服务质量水平的迫切需要。信誉考核结果的运用,能推进我市出租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整体的服务水平。

 

 

 

关于修改《开封市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有效性:有效) - 开封市交通运输局网站 (kaife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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